问题 |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和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一、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和含义是什么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如下: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 2.行纪人对合同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 3.行纪人在一定条件下有介入权,居间人在特定情形下承担介入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含义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的含义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居间合同的内容都是什么 居间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当事人主体:居间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住所。 2.居间合同的标的:主要指委托人和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委托的居间事项 3.期限:是指居间合同履行期限,即生效及终止日期。 4.居间事项的种类;是指为了某项财务或利益的类别及范围。 5.酬金的给付: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酬金的数额、给付方式、时间、地点等。 6.费用的负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属于哪一类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 7.违约责任: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以便守约方、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处理违约责任时有所遵循。 8.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在合同中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诉讼。 9.其它约定事项。 ![]() 三、居间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吗 居间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居间合同出现法定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如果是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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