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诉讼怎样选择法院 |
释义 | 交通诉讼怎样选择法院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因人身损害赔偿协商不成,不得不对簿公堂的时候,选择向哪一个法院提起诉讼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因为同一事故不同地方法院的判决赔偿结果可能相差甚远。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以下赔偿项目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 2、被扶养人生活费; 3、丧葬费; 4、死亡赔偿金。如果赔偿权利人能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不同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的差别,直接影响受害人获赔数额的多少。因此,赔偿权利人在选择诉讼法院的时候不能盲目,需要首先了解各管辖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的差异以及案外因素、执行状况、异地诉讼成本等情形,综合考虑,选择一个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院进行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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