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辞职不让走怎么举报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不让走怎么举报 辞职需提前30天提交书面报告,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到了,不管公司同意不同意都可以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多数国家都有自己的立法规定,并有各自严格的限制条件和程序。 三、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以上是一篇关于“劳动合同法辞职不让走怎么举报”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劳动合同法辞职不让走的举报方法,还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除此以外,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法律网律师代为解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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