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法》中关于房屋拆迁的规定 |
释义 | 《物权法》是一部规定有形财产归属关系的法律,实施《物权法》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义重大。《物权法》有两点基本思想:一是对各类主体的物权给予平等的保护;二是任何人行使物权都要依法行使。 《物权法》所指的“物”,就包含了房屋;《物权法》所指的“权利人”,就包含了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拆迁关系人。可见房屋拆迁与《物权法》关系密切。因此,探讨《物权法》对房屋拆迁的影响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物权法》强调房屋拆迁的强制性 《物权法》规定的是征收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房屋拆迁有所不同。《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是以国家为主体,带有强制性。 而在《条例》中所规定的拆迁是由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作为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原来的房屋拆迁是介于征收和自由交易之间的“特殊性交易行为”,处于一个模糊的法律中间地带。因此,《物权法》出台后对房屋拆迁给予了新的定位,强调了房屋拆迁的强制性。 2、《物权法》使房屋拆迁工作“有法可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加以规定,或者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而现行房屋拆迁法律体系是以《条例》为最高依据。因此在《物权法》出台前很多社会人士认为房屋拆迁“违宪”,《物权法》填补了房屋拆迁在法律层次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房屋拆迁法律法规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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