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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按季申报城市土地使用税
释义

1、 如何按季申报城市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度计算,每半年征收一次,申报时间一般在4月和10月,但一些地方的税收并没有严格按照这个规定执行:
    

(1)按年计算
    

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的,半年申报缴纳,其中上半年是4月15日前,申报缴纳的税款不低于10月15日前下半年的年度税额。(2) 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年度应纳税额合计在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以按月或者按季(会计年度不变)申报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为每月10日前或者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二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固定税率,即实行有幅度的差别税,按大、中、小城市、县、镇、工矿区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度应纳税额。具体标准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名单,由各行政分支机构确定后,报市局备案,交征收大厅备查。
    

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的税种范围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种范围。在经济落后地区,可以适当降低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率,但不得超过上述最低税率的30%。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适用税率,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综上所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季度申报可以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具体情况视当地税务局而定。毕竟各地的执行情况是不一致的。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各企业单位每季度需向有关部门审核,一年期满后需纳税。不能拖延付款或逃税。根据土地使用者的不同情况,纳税人也有所不同。因此,土地使用者应明确纳税人的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向法律咨询网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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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