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督促程序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督促程序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非诉程序适用的实质要件,包括三层意思: 1、债权债务给付期限届至,债务人负有履行给付的义务; 2、数额必须要确定; 3、有事实理由和依据,至于事实理由是否确凿可信,是否有法定证明力以及会否引起争议,均不影响非讼程序的适用和支付令的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督促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 非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即为典型的非讼程序。所谓督促程序是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而采用的一种特殊程序。我国民诉法设专章规定了督促程序。依该章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督促程序的相关内容,为了在实务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债权人以及债务人要明确的是督促程序如何进行以及需要注意的特殊情况等,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但是毕竟现实情况具有多变性,本文可能不适用于您所遇到的所有有关问题,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帮助,欢迎通过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服务获得免费的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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