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押金退还是否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押金退还是否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否需要支付手续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保证金应当按照裁定金额缴纳。保证金由人民法院保管。被告人出庭或者逃避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取保候审人提供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支付罚金的,可以先从保证金中扣除罚金,余额退还保证金人;保证金无法支付罚金的,应当从保证金人其他财产中扣除罚金。 二、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三、取保候审的法律流程怎么走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3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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