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案件处罚只有拘留吗 |
释义 | 一、治安案件处罚只有拘留吗 治安案件处罚不仅仅包括拘留。 1.实际上,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多种,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以及行政拘留等。 2.这些处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选择和适用。 因此,拘留只是治安案件处罚中的一种方式,并不是唯一的方式。 二、行政拘留及罚款规定 1.行政拘留是一种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的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它是对违法者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 2.行政拘留和罚款并不矛盾,它们可以并行使用,具体要看处罚决定书上如何规定。 3.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制作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它详细记载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 三、行政拘留特点和期限 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拘留的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则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也不同于行政扣留,后者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对于较重的违法行为,期限不超过15日。 5.在被处罚人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如果被处罚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可以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拘留不是治安案件处罚的唯一方式,还有其他多种选择。对行政拘留和罚款等规定有疑问?请来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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