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收了彩礼没结婚彩礼要返还吗 |
释义 |
一、同居期间收了彩礼没结婚彩礼要返还吗 同居期间收了彩礼没结婚彩礼要返还的。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可以退还彩礼的三种情况是: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二、同居后分手子女该由谁来抚养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法律网提醒您,子女如果已经超过8周岁,还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另外,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三、同居分手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同居分手进行财产分割的方式:首先双方有财产归属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如果没有协议的,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按共同共有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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