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辞职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工伤后辞职工资怎么算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实践中,往往是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工伤职工维权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至于工伤补偿,要看是否达到伤残等级,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单位辞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单位辞职后领取)。 如果工伤致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如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员工离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标准查阅各省工伤保险条例。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员工离职时,由用人单位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标准查阅各省工伤保险条例。 特别提醒,一定要做完伤残等级鉴定才能离职,因为只有达到伤残等级并取得鉴定书,才能向社保局和公司申请上述补偿。 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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