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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
释义
    一、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
    口头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1)它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也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
    (2)如果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往往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确定。
    (1)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即必须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2)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
    (3)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
    (4)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4.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
    否则,即使具备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这一规定主要体现了国家对合同自由的适度干预或者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口头合同也有法律效力,但你是否清楚它的成立条件?如果你对合同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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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3: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