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闯红灯该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机动车闯红灯该怎么处罚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 闯红灯的处罚标准如下: 1.一次记6分,处200元罚款。 2.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一次记3分,处200元罚款,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交通违章处理时需要携带哪些必备证件 去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交通违章罚款什么时候缴纳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违规罚款十五天之内交。现场交通罚款是指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开具交通违法罚款单,车辆驾驶员可直接到罚款所在地指定的交通罚款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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