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款搅了史庄村 |
释义 | 从翼城县上晋侯高速行驶不到10分钟,就可以看到一座宽大的天桥从高速路上横亘而过,顺着这座天桥往东就进入了翼城县史庄村的地界。 史庄村现有400户约1800口人,土地3500多亩,属中卫乡管辖。 2004年,晋侯高速在史庄村征用1.8公里长的路基。因为涉及的农户多、工程大,按规定应该经过村支两委会议讨论通过,对所有的项目开支都要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审批后张榜公布,然而时至今日,村民们都搞不清楚村里高速路征地的实际亩数,对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数额的多少也都一无所知。几户村民告诉笔者,高速路工程占地共分3块,一是1.8公里长的路基;二是路基旁近3米宽的排水沟;三是为了方便村民种地行走专修的一座人工天桥。这3块地具体亩数、补偿金等究竟是多少他们不清楚,只是听说邻村的征地补偿标准是1.2万元/亩,按此标准,史庄村的征地补偿金额应该有200多万元,这些补偿除了支付征地村民的一部分费用外,村里集体账面上还应该有较大的留存。这些留存究竟有多少、如何使用,村民们全不知情。直到2006年6月,村党支书李某因涉嫌贪污被查处,中卫乡党委又任命史庄村副支书徐某代理村党支书一职。然而徐某仅在村党支书的位置上干了六七个月,就发生了伙同中卫乡一副乡长共同贪污高速路工程指挥部给村里拨的打井补偿款5.55万元。最终,那名副乡长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徐某免予起诉。 史庄村连续发生两任村支书丑闻后,村民们要求乡政府彻底公开征地补偿明细,对村干部的贪污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然而,就在2006年的腊月廿五,乡党委在村里专门组织召开了一次全体党员会议。会上,李某再次被乡党委任命为史庄村的党支部书记,徐某继续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对于李某重新任命一事,笔者在中卫乡得到的答复是:乡党委从未对李某进行过免职处理,所以也就不存在恢复职务的说法…… 带着村民们的困惑,笔者来到了省农业厅农村工作处,该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村支两委对村里重大事宜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和党支部会议表决通过,对有争议的开支,乡政府应责成乡农经站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还须尽快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批准通过后张榜公布,村支两委的工作应该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另外,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农村党组织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然而,对于村里的账目以及村党支委人员的任用,史庄村村民至今仍是一头雾水,他们希望这种情况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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