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踪多少年宣告死亡 |
释义 |
一、失踪多少年宣告死亡 失踪两年后可以宣告死亡,具体如下: 1.自然人失踪的事实。指受宣告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状态。 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即失踪人下落不明状态持续存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因战争而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特殊期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如飞机失事等,如能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还的,不受两年的期限限制。 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范围完全相同。 4.法院的受理与宣告。 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是多长时间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是三个月。宣告失踪是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三、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现存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归于消灭。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会产生与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法律网提醒您,这主要包括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与其配偶之间婚姻关系消灭;他的继承人因此可以继承其遗产;受遗赠人可以取得遗赠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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