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服务人员的义务包含哪些类型 |
释义 | 一、物业服务人员的义务包含哪些类型 1.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2.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二、物业服务人的权利有哪些? 1.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并制定管理办法; 3.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4.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5.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6.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三、物业服务人员需要持证上岗吗 需要,物业管理人员一般需要有证,具有相关的上岗证,或是岗前有一定时间的培训学习和考核。法律网提醒您,从事物业服务的,需要物业从业资格证;物业管理部门工作的要有物业经理证书,物业消防部门工作的要有消防中控证书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61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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