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协议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拆迁协议是怎么样的 1.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2.补偿方式、金额及支付期限; 3.搬迁期限; 4.双方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 拆迁协议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20年的拆迁补偿款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拆迁协议起诉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协议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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