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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专项措施
释义
    一、对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专项措施
    (一)支队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察办公室,负责指挥、指导和督导全市的专项行动。各办案大队成立行动专案组,开展逃逸事故侦破工作。
    (二)对各大队上报的未侦破的逃逸案件逐案分析,根据案件性质,属重大的逃逸案件由支队挂牌督办,属一般的逃逸案件由大队挂牌督办。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肇事逃逸者,劝导肇事者投案自首。
    (四)实行举报悬赏制度,凡举报逃逸案件线索的,一经查实,给予奖励。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性质
    (一)“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
    (二)“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
    (三)“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进行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三、交通肇事逃逸新农合可以报销吗?
    交通肇事逃逸新农合是不可以报销的。因为意外车祸属于第三人负担的费用,不属于家村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只有在肇事方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肇事者的情况下,由新家合基金按规定比例先行支付。
    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人员的医疗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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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