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发票丢失被盗报告
释义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发票事件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丢失发票,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信息。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受理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案头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核实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情况是否属实,有关部门出具的遗失证明材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按照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转交执行环节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8: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