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税 |
释义 | 唐代按土地征收的税。太宗贞观初年,沿袭隋义仓税,王公以下,按实际垦田数计亩交税,每亩二升,储于义仓,以备灾荒。高宗永徽年间,改计亩收税为按户等输粟。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定式,凡有耕地的,每年按户编制出青苗薄,登记已受田和借荒等耕地,由乡、里向县汇集,各州在每年七月以前向朝廷报告,秋收时据此,亩税二升,无田或不足的商贾之户按户等征收。开元、天宝年间地税成为国家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安史之乱期间,正租、庸调已无法实行,地税也未见征收记载。代宗广德元年(763),乱事初定,朝廷即令地税依旧,使之成为与租庸调并列的国家正式课税项目,为两税法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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