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古斯达夫·阿道尔夫皇太子号和太平洋号仲裁案 |
释义 | S.S.Kronprins Gustaf Adolf and S.S.Pacific Cases常设仲裁法院裁决的案件由于美国成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参加国并实行战时出口特许程序,两只瑞典船古斯达夫·阿道夫皇太子号和太平洋号在美国港口停留了一年多。瑞典政府为船主行使外交保护,认为美国扣留这两只船违反了1783年和1827年的《瑞典——美国商业航海条约》,要求美国赔偿3,012,178.28美元(包括利息),由于争端不能得到解决,两国于1930年12月17日签订仲裁协定,同意请常设仲裁法院的瑞士法官尤珍·波列尔为独任仲裁人裁决:(1)美国政府扣留这两只船是否违反了1783年和1827年的条约;(2)如果是,美国是否应对此非法扣押造成的损害行为负责;(3)如果要负责,应采取什么惩罚措施。仲裁人在1932年7月18日作出裁决,认为美国根据其战时规章要求办理出口许可申请,不意味着是“扣留”,也不意味着是“禁运”。在一方处于战争状态而他方保持中立地位的情况下,禁运只是不许船只离开美国港口,不能把禁运混同于战时征用。这两只船都没有申请具结离港,也没有申请出口许可,因而缺乏要求赔偿的根据。由于裁决对第一问题作了否定的答复,第二、三题就没有考虑的必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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