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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五权分立
释义

五权分立

孙中山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学说基础上形成的分权理论。孙中山批评了三权分立的不足,总结了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与监察制度,创立了五权分立的学说。五权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1906年12月他在《民报》创刊周年纪念会上,第一次提出五权分立的思想。说:“将中华民国的宪法是要创一种新主义,叫做‘五权分立’,五权分立这不但为各国制度上所未有,便是学说上也不多见,可谓破天荒的政体”。他还认为民权运动只有遵循五权分立的原则,才能“既以济代议政治之穷,亦以矫选举制度之弊”。根据五权分立的学说,建立五院制的政府,分别行政五种治权。由国民代表选举总统组织行政院,由国民代表选举立法代表组成立法院,由总统提名、立法院通过任免司法、考试、监察三院院长,但不对总统及立法院负责,五院统一对国民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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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