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帖 |
释义 | 又称揭帖,政府公文的一种。源于汉晋的“书帖”一体。汉有张芝草书《兰亭帖》,魏晋名家辈出,先后有钟繇的《昨疏还示帖》、王羲之的《远宦帖》、《王略帖》、王献之的《兰草帖》等。这些帖大都以书法之优秀享名于世。科举兴起后,凡考试题卷当时均称为“帖子”,并演化出一种帖经的试题,即从某一经文中帖出数语作为试题,由此,帖始成为一种严格的文体为政府所认定,《唐国史补》下篇也说:“宰相判四方之事有堂案,处分百司有堂帖。”又据沈括《梦溪笔谈》故事一所载:凡“唐中书指挥事,谓之堂帖子。”传世的帖书,有虞世南的《帝基帖》、《东观帖》、褚遂良的《与法师帖》、柳公权的《蒙诏帖》等,都是书法、文章兼而优之的杰作。此后,帖文多为书法名家所垄断。至宋元便改称为“揭帖”。元《道园学古录·京畿都漕运使善政记》载:“收支之数,有所勘会,止从本司揭帖图帐申报,无烦文也。”明清也用揭帖。据《明史·职官志》载:依明制“下之达上,曰题,曰奏,曰表,曰讲章,曰书状,曰文册,曰揭贴,曰制对,日露布,曰译,皆审署申覆而修画焉,平允乃行之。”关于它的使用形式,戚继光在《练兵实纪》杂记三中也有记述:“凡有大事申报上司,于文书之外,仍附以揭帖,备言其事之始末情节,利害缘由。”很类似后来的附录文件。明的传世品有《论东倭事情揭帖》、《安南成功乞查功补罪以全臣节揭帖》、《合陈遣使琉球并令宣谕照例领封揭》、《移工部揭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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