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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议会联席委员会
释义

议会联席委员会

又称“两院协商委员会”。在实际两院制议会的国家,议会因需要作出与两院共同有关的决定或者审议和处理两院意见不一致的议案而成立的委员会。有权起草与两院有关的规则、讨论两院有争议的法案、制定妥协方案。具体设立由议会根据情况而定。英国的联席委员会由每院指派相等的人数,各自成立委员会,各有不同的规则和权力,然后将两院的委员会合在一起组成。主要职责是处理在委员会阶段没有争论的议案。日本的联席委员会分为两院协议会和两院法规委员会两种。前者是当两院对议案的意见不一致时为谋求妥协而召开的会议,由两院各派10名议员组成,两院委员互选主席2名,轮流主持会议。后者就国会的权力、两院之间的关系、两院与内阁之间的关系,以及关于立法程序等两院共同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由众议院选出10人和参议院选出8人组成,两院委员互选主席2名,轮流主持会议。美国国会还设有由两院共同选派代表组成的常设委员会,如国会原子能委员会、新闻出版问题委员会、工业状况研究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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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