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议会解散 |
释义 | 实行议会内阁制的国家,基于某些特殊原因,缩短全体议员的法定任期,在其任期届满之前丧失议员资格的行为。主要特殊原因: (1)根据政党分化组合的变动,考虑到下议院对内阁的多数支持已发生变化。(2)发生新的重大事件,有必要听取选民的意见。(3)内阁的根本政策发生变动。(4)下议院对内阁提出的重要法案和预算案等加以否决表明不信任的场合。(5)上议院对下议院和内阁的重要决策表示反对,下议院为排除这种反对而获得2/3多数的可能性不大等。解散议会的权力形式上属于国家元首,实际上掌握在内阁手中,内阁将其成为一种对抗议会不信任案和控制议会的手段。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内阁就可能通过国家元首解散下议院,重新举行大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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