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 |
释义 | 一、深圳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 (一)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到售房处领取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资料。 (二)阅读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售房资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收入核定表并到有关单位盖章。 (三)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到售房处递交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表上要求同时提供的资料。 (四)递交资料并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回执单。 (五)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售房处看排队结果,入围者凭回执单和身份证领取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 (六)按规定的时间凭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售房处参加自选房号,选定房号后在现场交纳保证金后签订《认购协议书》。 (七)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到售房处签订购房合同。 二、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上述文章内容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深圳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的相关内容,如果满足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的话,可以申请购买深圳经济适用房,但是要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交易购买,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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