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客拒不支付租金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
释义 | 一、房客拒不支付租金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房东首先可以和承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如果拖欠房租,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 二、不交房租纠纷法院管辖权 法律网提醒您,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一般确定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欠房租房东有权锁门么 欠房租房东有权锁门,但是不能处置屋内的财物,出租人还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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