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口头传唤是不是强制措施 不是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口头传唤可以不去吗 从法律上来说,普通传唤没有强制性,只能给你规定时间让你自己去。 在你被传唤后不去的时候,也许公安机关会适用拘传,那么你不去也得去了。所以劝你在被传唤后就自己主动去,免得被人戴上手铐押走。所以派出所口头传唤不去也是不太好的 传唤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刑事传唤必须是书面的。
三、口头传唤需要补办传唤证吗 这个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为了保证程序正当,可以补办传唤证,但不是必须的,也可以在询问笔录证注明就可以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口头传唤需要补办传唤证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口头传唤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是不会超过八个小时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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