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保险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
释义
     保险成为了人们防范风险的最重要的手段,但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时间短,行业发展不规范,保险约定,另一方应予同意。但从保护保险人的利益考虑,如果保险人不能够举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与其主观恶意相匹配的不利于保险人的行为,或者保险人不能有其他合理的抗辩,还是得恢复合同效力。至于何谓“其他合理抗辩”,这应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了。所以原则上投保人提出复效申请,并履行相关费用,保险人不能拒绝复效,并且保险人应该在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注释:
     ①傅廷中:“论保险合同的成立”,载《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年第1期。
     ②李玉泉:《保险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③邹林海、常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
     ④丁戎、黄金波:《试析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⑤李玉泉:《保险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⑥周玉华:《保险合同法总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版。
     张端 黄金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九条
    [9]《中国海商法年刊》
    [10]《保险合同法总论》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14]《试析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20: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