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协议的可否撤销 |
释义 | 一、赠与协议的可否撤销 赠与协议的可以撤销。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为: 1.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赠与动产的,动产还未交付;部分交付的,仅能对未交付的部分行使撤销权。赠与不动产的,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不属于救灾、扶贫社会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因此赠与合同会有这样一项规定:“本赠与合同经公证之后不可撤销。” 二、赠与书的内容有哪些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 三、赠与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 赠与协议不公证是有效的,需要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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