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政策正密集出台。继《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昨日(8月11日),保监会又发布了以《办法》为精神的《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投资市场、品种和比例等方面,对现行险资运用政策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并规定,投资保险在港公开发行的债券。 对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的余额,《通知》规定,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单项投资比例参照境内同类品种执行。 对保险公司投资境外市场、金融产品及管理方式,保监会将做另行规定。 保监会称,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进保险资产全球化配置,分散了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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