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变更公司名称,之前的欠条能作废吗
释义
    今年初,约定还款时间过后,福州某公司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福建某公司还款。
    法院开庭审理时,福建某公司辩称,对方的“欠条”并无法律效力,且对方也不能证明双方之间有欠款事实。福建某公司认为,该公司在2005年7月就变更了公司名称,当年9月,“福州某开发公司”的原公章已经废止。
    经审理,法院确认双方争议的“欠条”是由福建某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经手出具。
    【审理】
    法院认为,陈某是福建某公司工作人员,公司应对陈某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陈某出具欠条是职务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福建某公司承担。
    虽然“欠条”上加盖的是已过期的“福州某开发公司材料部”印章,但不影响欠条的法律效力。这张欠条足以证明福建某公司的欠款事实。
    法院支持福州某公司清偿货款的要求。欠条中对违约金按欠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也予以支持。法院遂判决福建某公司向福州某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23: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