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酒驾后逃逸致援鄂护士死亡,酒驾致人死亡逃逸判多少年 |
释义 | 一、男子酒驾后逃逸致援鄂护士死亡 今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27岁的游客苏娜和男友王宇在车祸中不幸遇难。 事发后,肇事司机何某东当场逃逸,直至次日凌晨被警方抓获。后经克什克腾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何某东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53.05mg/100ml,属醉酒驾车并超速行驶,承担事故全责。 9月22日,何某东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克什克腾旗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8日,克什克腾旗法院一审判处何某东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同时赔偿苏娜和王宇家属共计159万余元。克什克腾旗法院认为,何某东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存在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理。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有关规定,交通肇事致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苏娜家属称,事发至今,他们从未收到来自何某东及其家属的任何道歉和赔偿,对于一审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数额和量刑他们均不能认同,已就民事部分判决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并就刑事部分向上级检察院申请抗诉。 ![]() 二、酒驾致人死亡逃逸判多少年 1.酒驾后致人死亡未逃逸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酒驾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驾本身构成危险驾驶罪,可依法处罚金或拘役,而酒驾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男子酒驾后逃逸致援鄂护士死亡,酒驾致人死亡逃逸判多少年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酒驾致人死亡逃逸如何判刑,一般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的,如果是酒驾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会重些。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1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