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格式合同与普通合同的区别是 |
释义 | 一、格式合同与普通合同的区别是 格式合同与普通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内容的产生方式。 1.普通合同的内容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合意决定的,反映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利益平衡。 2.格式合同的内容则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好的,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往往缺乏协商和个性化定制的空间。 这种差异导致格式合同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具有更高的效率和便利性,但同时也可能带来一些公平性和透明度的问题。 二、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3.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格式合同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合同订立的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及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3.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4.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5.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要约的撤回、撤销、失效等情形以及承诺的生效时间、撤回等问题。 这些规定为合同的订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合同是维护权益的重要工具,了解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至关重要。如果你对合同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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