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绍兴申明刑统 |
释义 | 南宋绍兴元年(1131)八月由参知政事张守主持刊修“刑统”而得名。自北宋建隆四年(963)制定大法“刑统”以来,经过太祖乾德四年(966)、神宗熙宁四年(1071)、哲宗绍圣元年(1094)、高宗绍兴元年四次刊修。但无大变动。参知政事张守所主持的刊修为最后一次。据《玉海》卷六十六载,这次刊修仅就前三次有关解释“刑统”的诏敕,参订了九十二条。另据《宋会要辑稿·刑法一》第三十五载,绍兴申明刑统自身内容仍为三十卷,但卷后还附有随敕申明三卷。由于绍兴申明刑统基本保留了建隆“刑统”的内容,所以对后世研究“刑统”演变有一定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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