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 |
释义 | 在现实生活中,校园欺凌行为并不少见,时常有校园学生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恶劣的行为,那么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 (一)校园欺凌行为有以下类型: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 二、校园欺凌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校园欺凌属于校园暴力,一般由学校或者教育部门进行教育和处罚或者自行调解。如果情节严重,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三、校园欺凌有什么具体表现 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 (一)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二)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三)社交欺凌。孤立、杯葛以及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等,是不容易察觉的欺凌形式。 (四)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治安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的相关知识,要减少校园欺凌事件,最好的措施,是积极教育、预防,应该关注每个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和身心健康,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应携手,重视对学生的生活教育、生命教育,让学生在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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