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准合同违反了平等协商的原则 |
释义 |
格式合同的特点决定了格式合同排除了对方当事人选择和协商的可能性,实际上形成了对对方当事人的强制。这使得合同地位平等掩盖了事实的不平等,使当事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也违背和动摇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最典型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提供标准条款的一方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它可以将条款强加给另一方,从而使另一方失去讨价还价的机会。格式条款由订立方提前提出,对方不得参与合同的订立或确定内容。虽然表面上,亲属接受了合同条款,但背后的事实是,亲属被迫屈服于强大的垄断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经济力量。正如一位西方经济分析师尖锐地描述的那样:一个普通人和一家公司之间的交易无疑是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和一个喉咙里插着一把利刀的强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