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时应注意什么 |
释义 |
1、 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是根据主合同成立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补充协议,这是主合同和补充协议之间的基本关系。因此,一般来说,补充协议的效力优先于主合同,因为它是在主合同之后形成的,是对主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如果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应以随后商定的条款为准。补充协议的内容限制 补充协议的内容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随时更改合同。合同签订后是否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由双方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决定。但是,补充协议的内容也必须受到限制。补充协议一般不得涉及主合同约定的主要标的,也不得对主合同进行实质性修改。如果要对主合同进行实质性修改,其前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合同履行期间的正常变更或建筑面积变更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或签证进行。又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包人希望将与其相关的小型工程重新承包给承包商,且承包商愿意承担,双方可以就增加的工程内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改变主合同的大部分条款。如果主合同增加了太多的新协议或修改了太多,补充协议很难被称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广泛,包括补充付款方式、补充验收程序和补充设计变更。在建设项目和设计合同的施工中,有很多机会使用补充协议,主要是因为在施工期间或设计开始后,业主将有许多新问题需要在承包商的帮助下完成,并且项目经常会发生变化。此时,只要双方同意变更并履行法定变更程序 3。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补充协议的内容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合同当事人不得利用补充协议钻法律漏洞,规避法律的程序性和实质性规定。例如,在建设工程招标中,一些招标人中标后会与招标人签订补充协议,并将正式的中标合同提交政府部门备案。双方将私下签订补充协议,擅自更改合同的或投标价格。双方将执行补充协议。中标前,投标人和招标人应事先达成一致。按程序中标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人降低一定价格。这个条件是中标的条件。以这种方式形成的中标补充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协议。一些合同当事人利用补充协议损害国际利益或第三方利益,该补充协议也无效。例如,项目的较小部分在合同中承包给承包商,因此,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签署了较大项目的合同,这属于规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于较大的项目,不能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签订合同,应按照招标程序办理。一般来说,补充协议的内容属于主合同中遗漏的内容或主合同所附的小项目 III.补充协议的签署程序 补充协议的签署程序与主合同基本相同。起草补充协议时,应当说明补充的合同和补充的事项。如果主合同的现有条款没有变化,则无需进行调整。补充协议不可或缺的正式要求是双方签字盖章。补充协议内容较多的,还应当加盖公章。在签署补充协议时,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补充协议不应有对你不利的条款。在签署之前,您应仔细阅读本条款,并仔细签署每份补充协议。第二,补充协议具有主合同的排他性效力,主合同是主合同的唯一补充协议。如有此声明,应在补充协议中修改主合同的除外条款,并在补充协议中规定,如果合同内容与补充协议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以确保补充协议的有效性和补充内容的履行 补充协议是合同风险的补救措施之一。充分利用补充协议可以弥补合同漏洞,改善合同缺陷,使合同履行更加全面和完善。一般来说,如果我们想在合同中增加补充协议,我们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一般来说,我们需要在这个时候进行协商,补充时合同不能违反国家规定。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鲁巴的相关律师。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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