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阶段是什么 |
释义 |
从提起离婚诉讼到离婚判决生效,有三个必要的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受理并审查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后,做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退回原告的文件和材料,并说明拒绝的原因。第二阶段:辩护阶段。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予以书面答复。被告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不答辩的,应当书面答复,人民法院照常审理判决 被告人因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在十五日内确实不能答辩的,可以根据事实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第三阶段:听证阶段。这个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辨别是非,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以下步骤: 1。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判决无效 离婚诉讼已经结束,但如果你拒绝接受法院的判决(调解),你可以在收到判决(调解)之日起15天(10天)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调解)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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