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案件指定管辖权的规定 |
释义 |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关于管辖权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权适用于下列两种情况 (I)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事实上,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则无法行使管辖权;例如,由于法律原因,被起诉法院的法官不能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因为当事人申请回避或法官自行回避。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其管辖范围内另行指定适当的人民法院,争议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竞争。这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的管辖边界不明确,或者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者是因为地方保护主义为了其地方经济利益而竞争立案。因任何原因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意见》规定,有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协商不报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如果双方都是同属一个地方或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当地或者市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定管辖;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法院和指定的人民法院。接到通知后,,提交通知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相关知识: 执行案件管辖权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系统内根据法律规定对执行案件进行分工和权限划分法律执行案件的管辖权类型执行案件的管辖权可分为五类:级管辖权、一般管辖权、特殊管辖权、共同管辖权和转移管辖权 1。一级管辖 (1)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并执行。(二)申请证据保全的,(三)专利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省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有权处理专利纠纷案件的自治区、直辖市(四)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定的直辖市和海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普通管辖权(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以及刑事判决和裁定的财产部分,(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依法执行效力的有效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2)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执行。移交管辖权 在法院接受申请人的执行申请并发现执行案件不属于其管辖权后,它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 指定管辖权能够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确保案件的及时正确判决。卢巴。com致力于创建高质量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亲戚和朋友有复杂的情况和任何问题,您需要法律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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