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措辞中应注意什么 |
释义 |
在合同中使用词语时应注意什么?合同语言不同于日常生活语言。必须用最简洁的语言表达双方最准确的含义,不得有歧义的解释或歧义。首先,需要定义具体的术语。如果合同文本需要使用某些特定的术语或表达,且合同中该术语的含义与日常生活中所包含的含义不同,则应在合同中定义该术语。如果合同规定“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应存在工艺缺陷”,根据本条款,是否存在缺陷可能会在不同的上下文和环境中有不同的表示对象。因此,所谓工艺“缺陷”的具体内容应在合同中规定。另一个例子是,合同要求一方的股东不得失去对该方的控制权。“控制”在法律上包括对50%以上股权的控制和实际控制。如果没有定义,双方可以相互主张对自己有利的控制定义。其次,避免使用含糊的词语。有些词没有特定的含义,可能从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解释。合同中出现此类词语和句子,往往会因双方从各自角度的理解不同而引发争议。如果此类词语出现在合同中,则应使用更准确的词语替换或删除。例如,合同规定“甲方应使用最新的材料和最佳的技术生产产品”,其中“最新”和“最佳”是模糊的词语,现实中没有具体的参考标准,因此很容易为另一方违约提供合理的借口。但是,如果该术语可以通过合同解释予以确认,则可以保留该术语。如果合同规定一方可以在正常的商业活动中审查,“正常”是模糊的,但如果发生争议,法院可以通过双方的证明来确定,并且只有在争议发生时才能确定“正常”。为了避免定义不厌其烦的风险,可以而且必须保留该定义。第三,该条款的表述应具有延展性。也就是说,在规定某件事时,我们应该尽力考虑所有情况而不留空白。如果合同规定双方终止合同,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是否合理包括有正当理由的终止和无正当理由的终止。有正当理由终止的,还包括因乙方原因终止和非乙方原因终止。如果合同规定甲方仅对其无故终止负责,则乙方应承担有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所有法律后果,包括因不可抗力而终止合同,这显然对乙方不利 第四,条款的表述应明确规定开始和结束期限,否则很难计算条款的开始时间或结束时间。如果合同约定“甲方应在30天内支付价款”,则该期限仅为结束期,无开始期。目前还不清楚这30天将从哪一天开始。事实上,没有达成协议。例如,“甲方在接受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后支付价款”就是一个仅规定初始期限而不规定最终期限的例子。根据本协议,虽然甲方有义务在接受乙方的履行后支付价款,但不清楚何时履行,即使甲方延迟更长时间,也不构成违约 第五,列举不必详尽无遗。如果合同中的某些事项仅仅是一般性规定,则可能难以理解。如果它们被列出,一目了然。然而,在列举时,应当指出,由于未来事件的不可预测性,通常不可能列举所有需要考虑的事项。因此,枚举时应添加表达式“包括但不限于”。否则,另一方的责任仅限于列出的部分,而另一方不需要对清单以外的部分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将承担该部分的所有风险 合同的签订有很多方面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将被取消。因此,除非在正式场合使用,否则在平时很少使用。但是,如果需要签订合同,最好请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法人来写合同,或者直接咨询律师,以消除所有陷阱。Law bully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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