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名养子因未能履行赡养义务而被愤怒的养母起诉,要求取消与养子签订的礼物合同。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支持养母的主张 被告张是原告王的侄子。1970年,王建立了收养张的关系。1998年,这对老夫妇让他们的养子写一封保证书。主要内容是养父母将免费将房子转让给养子。如果养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养父母可以收回房屋的产权。在得到张的“担保”后,这对夫妇将房屋产权置于张的名下。今年4月,他的养父因病去世。在他去世之前,老人想取消礼物合同,因为他的养子对老人的疾病“不孝”。养父去世前后,张某想将该房产抵押贷款,这进一步加剧了养母与张某之间的矛盾,养母将张某告上法庭 法庭随后裁定依法解除赠与合同,并重新确立了以王某名义授予张某的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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