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法下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1) 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我国破产法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遗弃财产的行为,是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由于该行为是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可以通过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或不当得利返还诉讼收回财产。债务人无偿行为是指破产债务人以无价或几乎无成本的方式将破产财产或权利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包括财产的自由转让,如增加、放弃财产或权利、放弃行为、,如放弃不作为以解除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如将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得以法律规定的方式中断 3。提供免费担保(3)可撤销的异常交易。异常交易行为,是指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以低价与他人进行交易,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中国破产法明确规定,可以撤销以较低价格异常出售财产的行为。理论上,判断异常降价的标准应大致相当于销售时的市场价格水平。在实践中,应该考虑到市场经济中存在市场交易的风险。略低于市场价格的销售行为一般是合理的,不能撤销。但是,如果销售价格比市场价格低0.7以上,则视为过低。在英国破产法中,以较低价格异常出售财产被称为“低价交易”。规定与他人的交易使公司无法获得对价,或对方提供的对价价值远远低于公司提供的对价金额或货币价值,属于低价值交易,可以撤销。(四)可撤销的偏颇行为。偏向行为是大陆法系国家使用的一个术语,指债务人在关键时期内,使个别债权人的地位从属于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在普通法国家,这被称为优惠行为。该法撤销的理论基础是保护债权人的平等,包括为原无担保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提前还清未到期债务 3预期还款,即偿还现有到期债务。这种还款在主观上必须是恶意的,即如果债权人知道或不知道债务人因重大过失而无支付能力,可以撤销原还款 以上是小编为您编写的内容。如果你想行使破产撤销权,你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且需要在行使期内行使。一般演习期为一年。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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