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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贷款合同的有效方法是什么
释义

贷款合同,是一种合同,在该合同中,双方同意一方将某种货币的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将在一定期限内返还相同种类和金额的货币
    

贷款合同争议中的担保,无论是否担保,抵押或质押,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通常,担保合同一旦签署即成立。但是,由于担保方式的不同,其有效方式也不同(一)担保合同的效力贷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主要包括三种情况:第一,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第三方、贷款人和借款人共同签署担保贷款合同。如果担保贷款合同中有担保条款,或者虽然没有担保条款,但第三方在“担保人”栏签字或盖章,担保合同将成立并生效。第三,担保人出具单独的保函,这是一种常见的情况。最典型的是,第三方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不可撤销保函”上签字或盖章,并将其返还给贷款人。此外,第三方出具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担保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拒绝,担保合同应被视为成立并生效。由此可见,担保是一种合意的法律行为,担保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二)抵押权的效力贷款合同纠纷中的抵押权,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让《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权,并以该财产为抵押人的担保借款人必须偿还贷款。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将该房地产折价或者以拍卖或者变卖该房地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贷款人称为抵押权人,借款人或以财产设立抵押的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单独签订抵押合同,另一种是在贷款合同中签订抵押条款。但是,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自然不生效。根据《担保法》第42条,本条所列财产抵押的,抵押财产必须向法定登记部门登记,登记日期为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抵押物未登记或者登记机关不是法定机关的,抵押合同不生效;《担保法》第43条规定,抵押人以第42条所列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此,抵押合同签订后,由于抵押物的性质不同,可分为两种情况:抵押物的签订立即生效和抵押物的签订登记。但《担保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也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为了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贷款通则》规定,抵押贷款的抵押合同应由抵押人和贷款人签订,并进行登记。

(三)《担保法》第六十三条和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质押效力,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与抵押合同一样,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方式主要包括分别签订质押合同和在借款合同中设定质押条款。然而,它们不仅在客体即担保方面不同,而且在合同效力的要素方面也不同。一些抵押合同的有效要件是办理抵押物登记,而质押合同的有效要件是转让抵押物的占有权或办理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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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8: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