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交通事故的汇总程序是什么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下列道路交通事故:,除涉嫌交通事故和危险驾驶罪的人员外: (I)财产损失事故 (II)受害方的伤势较轻,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在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确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绝离开现场的,应当强制撤离。当事人不能及时转移车辆,影响交通和交通安全的,交警应当将车辆转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根据现场的固定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识别并记录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车辆类型和车牌号、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表、碰撞地点等。当事人的责任按照本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并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不符合现场生产条件的,交警应当在三日内编制《道路交通事故确认书》 道路交通事故确认书由当事人签字,并在现场送达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或接受,交警应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读者进行路霸法律咨询。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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