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公司已经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中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薪的起始时间为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报酬的,不得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补偿金的计算期应从雇佣之日开始计算 因此,如果工人在公司工作一年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工人工资的两倍,如果劳动合同未续签,则应签订补充劳动合同 ,公司是否仍需支付赔偿金? 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续签的,需要经济补偿,按照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 第四十七条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劳动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在本单位工作,标准为每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劳动法》第十七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即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部本规定,岗位变更视为劳动合同变更,按照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办理。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劳动合同,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并征得劳动者同意后方可变更。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人因不称职而改变或调整其职位,这是雇主的自主权,工人应服从。当然,如果工人不愿意接受雇主的工作调整,他应根据《劳动法》第31条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工作了一年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当工人遇到公司没有与他们签订合同的情况时,他们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并尽力帮助自己保护自己的权利。该公司已工作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想保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应该在线咨询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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