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本期中的问题: 1。《酒店员工须知》第18条是否对张具有约束力。张能否终止与酒店的劳动合同 专家评论1。酒店员工须知是在酒店与张签订劳动合同一年零九个月后制定的。在制定过程中和实施之前,既没有征求工会的意见,也没有征求员工本人的意见。这纯粹是酒店单方面的意见。第十八条“所有在酒店工作的人员应至少服务五年?”本规定与双方协商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相抵触。酒店要求张与酒店续签三年的劳动合同或赔偿1200元的培训费,这是不够的。无论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制定过程都必须反映员工的意愿,吸引员工或工会代表参与制定,便于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规章制度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补充规定,因为前者是双方意志的体现,后者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毕竟,作为单方意志体现的企业规章制度处于从属地位,任何与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章制度都是无效的。综上所述,《酒店员工须知》第18条仅是酒店意向的单方面表达,不能视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与劳动合同冲突,所以它对张不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因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立即终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延长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立即终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延长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张与合资酒店签订的两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张有权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酒店应为张办理过户手续,不得为张设定新的义务。本案实质是企业自身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本《酒店员工须知》违反劳动合同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适用劳动合同和法律法规。张与合资酒店签订的两年期劳动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酒店员工须知》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续签劳动合同不受限制也不例外。酒店员工须知应在不与员工协商的情况下执行,其中规定“至少服务五年”另外,由于违反了《劳动法》,原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无异议,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延长合同期限,这也是延长原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续签必须符合以下法律要求。 (1)双方都是原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如果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只能产生新的劳动合同,而不能续签劳动合同。 (2)严格来说,合同内容没有变化(合同的起止期除外)但是,如果合同的主要内容与原合同一致,则也是劳动合同的续签双方应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方式,就合同续签后的期限达成一致,对原合同内容无异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强迫对方续签合同,也不得以此确定对方的意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s是劳动合同续签的例外,以鼓励员工通过长期连续工作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妥善保护员工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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