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情况变更如何适用 |
释义 |
[相关知识] 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生效后,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情势发生变化,合同基础发生动摇或丧失。继续保持合同原有效力明显不公平的,可以根据《合同法》严格遵守合同的原则,变更合同内容或终止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根据本协议履行其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因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未经双方同意,合同才能变更或终止。 情况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 情况变更的适用条件如下: 1。环境变化的客观事实。这是适用情况变更的先决条件。所谓环境变化,可以分为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变化,如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以及由战争引起的政策、战争、封锁和禁运。判断这一事实是否构成情势变化,应根据其是否导致合同成立依据的丧失、是否导致当事人目的的失败以及是否对买卖合同中的对价关系造成障碍来判断,如果价格变化超过30%,则可以认定为情况变化,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存在差异。情况的改变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和合同履行期满之前。情势变更原则只能在合同成立后和合同关系终止前适用。订立合同时,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双方不得主张适用情况变化原则。环境的变化必须是不可预见和不可预测的。情况的变化是否不可预见,应根据当时的客观实际情况和商业习惯来判断。虽然当事人事实上没有预见,但法律应当预见或者客观应当预见,情节的变化不能适用。情况的变化不能归咎于双方。也就是说,如果情况的变化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造成的,如迟延履行,则有主观过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并且不得因情况的变化而免除责任。由于环境的变化,原始合同明显不公平。例如,在销售合同中,如果标的物的价格在合同订立至履行期之间变化超过30%,则可以视为情况的变化。但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具体的司法实践也存在一些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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