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报酬 |
释义 |
劳动合同条例,经济补偿的计算应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工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月工资”一词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分段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签订,经试用终止的实施中,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执行当时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计算期限: 因合并、合并、合资、单位性质变更、法人名称变更等原因变更工作单位的。,重组前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此外,如果雇员因自身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被原雇主安排到新雇主工作,则雇员在原雇主的工作年限应计算为新雇主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应当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计算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在劳动者工作年限届满时不予计算。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实际月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根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基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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