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
释义 |
受托人取得的手续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如下: 1。接收委托加工材料时,按合同价格登记备查簿(或不记录实际金额),借记“委托加工材料-a公司”(注明材料数量),并在接收时做相应的记录。学会稽网 2。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成本: 借方:生产成本 贷方: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工资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并按合同规定发送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方: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生产成本 (3)核销备查簿中的委托加工材料,贷记“委托加工材料-a公司”(注明材料数量)。 II。委托加工材料的会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加工是指委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生产商品并收取加工费。 委托加工业务只开具加工费专用发票。 委托处理期间的账户处理: 1。分配委托加工材料 借方:委托加工材料 贷方: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借方: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方:银行存款 3。回收加工材料 借方:库存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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