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法能否定金 |
释义 |
签订劳动合同时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办发[1995]309号)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定金(财产)或抵押物(财产)。违反上述规定的,应按照《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LBF)劳动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1994]118号)和《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是否可以参照劳动部办公厅劳发[1994]118号有关规定的请示》公安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立即返还劳动者 附件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LBF[1994]劳动部、公安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的第118号)企业不得向员工收取货币和实物作为“入境保证金”,不得扣留或抵押员工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扣留或抵押员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收取抵押款(物)公安部门和劳动监察机构未经授权,应当责令企业立即将员工本人退回 附件二:回复《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劳动部[1994]118号文(劳办发[1994]256号)有关规定的请示》目前,一些企业随意向员工收取货币和实物作为“入境押金”或风险存款"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这种做法违反了国家关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制止d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办发[1994]118号)今年3月,明确规定了企业不得收取抵押款(货)的问题。同样,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不得向员工收取“工厂押金”或“风险押金”等金钱和实物。对于收取抵押款(货)的人未经授权,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将押金退还给员工本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1983年12月17日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人住宅管理条例》对住房租赁合同中使用保证金担保持明确的否定态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租赁合同法》对保证金担保持否定态度全国人大通过并于1995年1月实施的《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在第四节“房屋租赁”中没有禁止使用保证金的规定,根据法律效力水平原则,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即允许当事人约定使用保证金担保。因为法律不禁止的是合法的,这是一种合理的法律推论合同,在合同中,业主通常要求承包商提供财产抵押或所谓的风险抵押。此处的风险抵押实际上是存款旅客值机合同:当旅客值机时,商店总是要求旅客在预定期间支付相当于或高于房价的押金在医院医疗合同中,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总是需要向医院支付一定数额的住院押金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根据《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n雇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工人收取押金、押金或抵押。因此,这里存在使用押金是否合法的问题。但是,从日本和德国等其他国家的劳动立法来看,在劳动合同中使用押金是允许的。但是,台湾省的学者普遍认为押金仅适用于租赁合同(注:吴启斌:《关于抵押租金》,出版于1968年第1期法律丛书,第73页)。在这种情况下,押金的范围对于您的问题来说太窄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规定押金吗?押金的效力如何",luba.com编辑整理出《劳动合同法》不能押金,押金的效力一般出现在租赁合同、合同合同、旅客住宿合同和住院医疗合同中,这在劳动合同中是违法的,如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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